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此前一天,国务院推出“禁涨令”,要求“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以及地方管理的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地铁票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近期一律不提高”,此次临时价格干预亦针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和奶粉、鸡蛋、液化石油气等攸关民生的重要商品。这样的重要政策的实施,是有其深层含义在内的,一是部分重要商品价格已经明显上涨。今年1月上旬,36个大中城市豆油、猪肉、牛肉和羊肉零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8%、43%、46%和51%。价格上涨对广大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二是一些企业趁机哄抬价格。有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侵害消费者利益;有的囤积居奇、搭车涨价;有的超过成本增加幅度不合理涨价;有的提前宣布涨价消息,制造涨价舆论,哄抬价格;还有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制造紧张气氛,推动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三是不合理涨价已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在群众对价格上涨反映强烈的情况下,个别小报小刊热衷于炒作涨价题材,渲染涨价气氛,严重影响社会心理预期。
在政府严格控制物价的大背景下,作为重要工业品钢材的价格是否也会受到控制?后期钢材市场价格怎么运行?这是需要大家关注和研究的,在这样的一个敏感时期,政府和市场的博弈还将维持一段时间,依照目前的形势看,短期内不会缓解。
物价调控背景分析
1月16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的讲话大家可能没有关注,他说:“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依法控制价格不合理上涨的临时性行政手段,具有合法性、合理性,不是冻结物价。”这位负责人说,我国《价格法》第三十条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在物价大幅度上涨,并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对价格进行必要的行政干预,是各国的通行做法。
仔细观察,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是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的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是冻结价格,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在1月15号公布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后,16号的讲话其实在消除大家的误解,以为调控政策实施之后,相关的物价就被锁定,就由生产企业承担上游原料价格的上涨。就讲话的精神看,列入临时干预的商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价需向政府申报备案,说明理由。政府干预的是企业的不合理涨价;对合理的涨价,政府不会干预。
美国近期公布的数据分析表明,2007年美国进口价格创历史最高日历年涨幅水平,因油价攀升逾50%,而且来自中国的产品价格不再对美国国内物价涨势产生抵消影响,2007年全年来自中国的进口商品价格上升2.4%,创出纪录年升幅,表明美国无法再依靠来自中国的廉价商品对冲其国内的物价压力。随着美国大选的开始,中国承受美国的政策与日俱增,这样报告其实就在间接证实,中国对美国输出通货膨胀,导致美国经济形势下滑,为了减少贸易摩擦和政治纠纷,中国先从商品价格控制入手,维持物价整体水平稳定,这是政策制订的出发点。